领证营业 温州颁出民宿“许可”一证1月22日上午,位于鹿城区藤桥镇小岙村的民宿——小岙瓯宿“一瓢居”,拿到了鹿城公安分局颁发的民宿(农家乐)《特种行业许可证》,成为温州市首家领取这一证件的民宿。这家民宿的陈设以瓯塑为主题,是小岙村规划建设的18家民俗民宿中首家对外营业的。 投资建设这些民宿的有关公司负责人称,陆续装修对外营业的细纹刻纸、黄杨木雕等民俗特色的民宿,都将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未取得许可证民宿营业属违法 温州农家乐从2000年后开始发展,当时大多数是以餐饮为主。2006年,省农业厅出台了农家乐的评定标准予以规范,温州市农家乐逐渐走上了规范发展的道路。 近几年,除了“吃在农家乐”,“住在民宿”也渐渐流行,永嘉、乐清、瓯海、文成、洞头、泰顺等地涌现出多家乡村民宿,还出现了文成南田武阳和永嘉岩坦林坑、暨家寨等特色民宿村。 对于久居城区的市民而言,节假日驾车去乡下,吃吃农家乐,找个民宿住上一晚,可以放松身心。有人说,在大型宾馆酒店住宿,会讲究住“几星级”,但对于民宿的要求没那么高,只要干净、安全就行。不过,这种情况在去年9月份发生了变化。当月10日施行的浙江省首部民宿(农家乐)治安消防管理规定——《浙江省民宿(农家乐)治安消防管理暂行规定》,对民宿经营者提出要求:民宿行业属于旅馆业,必须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等有关证件后才能营业,否则属违法。 在这一《规定》里,对民宿(农家乐)有明确界定:位于乡村和旅游风景区规划区范围内,利用城乡居民自有住宅开办的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的小型旅游服务设施,其规模为单栋房屋客房数量不超过15间、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那么,那些客房数量在16间以上、建筑层数5层以上、总建筑面积超过800平方米的农家客栈,怎么办?记者从温州市公安部门了解到,那样的农家客栈,必须参照宾馆业的标准,取得宾馆业的《特种行业许可证》,要求更高一些。 游客点赞有证民宿住得踏实 根据《规定》,民宿(农家乐)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经营户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申请特种行业许可,由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安全现场检查。批准特种行业许可的,许可证上应当备注民宿(农家乐)。 “一瓢居”是由温州嘉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的。该公司负责人称,他和合伙人去年7月份着手在小岙村打造瓯宿项目,打算把小岙村的小岙自然村和寮后自然村的18幢民房,以温州民俗为主题进行整体包装,每个民宿一个主题,比如昨天正式投用的“一瓢居”,就是以瓯塑为主题,接下来还有以黄杨木雕为主题、以细纹刻纸为主题的民宿陆续对外营业。 该公司负责人说,在民宿整体装修前,他就告诉设计师,要完全按照《浙江省民宿(农家乐)治安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的标准执行,比如要配备什么样的灭火器、楼梯的宽度、每间客房应设有开向户外的窗户等。此后,他于本月16日向鹿城公安分局审批科递交了相关材料,在细节方面按照公安部门的意见进行整改,取得了《特种行业许可证》。 昨晚在“一瓢居”住宿的市民吴女士说,看到这家民宿取得公安部门发出的许可证,知道它是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相关标准进行装修的,觉得住在这里比较踏实。 八个部门携手推动民宿发展 民宿作为近几年新出现的事物,涉及消防、治安、卫生等多个部门的管理范畴。如果按照以往的餐饮和住宿的标准去申报,民宿在消防、公安等这一块难以达到审核标准,所以我市的民宿经营者曾遇到办不了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等问题。此前,温州市一名民宿经营者还因此被治安拘留过。也有民宿经营者因为无法拿到营业执照而改为纯农家乐餐饮。 去年11月,温州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大力发展乡村特色民宿深化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民宿发展的相关标准进行细化。随后,市公安局要求符合条件的民宿,必须按照《特种行业许可证》的要求,及时启动申报程序。 记者从温州市乡村民宿发展协会了解到,目前该协会的单位会员有200多家,其中永嘉、洞头、瓯海等民宿比较多的地方,已经有民宿经营者在申报《特种行业许可证》。由于不少民宿此前是根据各自的特点装修的,很多细节不符合办理许可证的条件,公安部门已陆续向民宿经营者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先进行整改,再按照流程申办。 开办民宿至少9项消防指标要达标 开设民宿(农家乐),须符合以下消防安全要求: (一)建筑主体应为钢筋混凝土或砖混结构,当楼板或楼梯为木结构时,建筑层数不得超过2层且每层较大建筑面积不得大于200平方米; (二)疏散楼梯可采用敞开楼梯间或室外疏散楼梯,采用敞开楼梯间的,客房门应安装闭门器。疏散楼梯净宽不应小于1.1米,确有困难时,不得小于0.9米; (三)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3层及3层以上楼层应每层配置逃生绳、逃生梯等逃生设施,且应对其采取保护措施; (四)每间客房应设有开向户外的窗户,窗户不得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并可供人员逃生; (五)客房、厨房、内走道应安装独立式或联网型火灾探测报警器,楼梯间、疏散走道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客房应配备逃生用口罩和手电筒等器材; (六)每层配备不少于2具3公斤以上ABC型干粉灭火器,并放置在公共部位; (七)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明敷的电气线路应穿阻燃硬质PVC管或金属管保护; (八)除厨房外,其他部位不得使用明火、存放瓶装液化石油气。厨房与其他部位应当采取分隔措施,并设置自然排风窗。燃油、燃气锅炉房不得设置在主体建筑内; (九)除棋牌室、音乐茶座外,建筑内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 |